先给现状,再给效果图
把现有招牌照片、拟改内容和现有许可资料一起交给制作方;另列是否改尺寸、支架、安装位置或照明,请其确认改动所属类型与需向市府核实的事项。
想换店名、加灯或扩大门头,给制作方的资料不能只有一张设计图。本拿比2026年新招牌规则已生效,现有招牌是否合法、物业有没有整体招牌方案,都可能改变制作前要确认的事。
首次发布 · 内容更新
这里聚焦本拿比实体店招制作前的沟通,不把名片、传单等普通印刷品一并当作招牌许可项目。尺寸、位置和形式要结合具体地址核对;设计稿通过或拿到报价,不等于市府已批准安装。
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的Burnaby Sign Bylaw 2026取代1972年旧法。第6.3(e)条对符合该法或在该法通过时合法存在的招牌,其内容修改、喷漆及小修列有招牌许可豁免;这不是所有旧门头都能直接改的承诺。
把现有招牌照片、拟改内容和现有许可资料一起交给制作方;另列是否改尺寸、支架、安装位置或照明,请其确认改动所属类型与需向市府核实的事项。
第6.3条仍要求这些招牌遵守条例。不要把“只换画面”当成可以增加高度、扩大面积或改成任何发光形式的依据。
第6.2条以site为单位:有超过两个需要招牌许可的招牌时,须有获批的comprehensive sign plan。生效前已有获批整体或总整体方案、且拟增招牌不需改变该方案的,条文另有例外;不能只数自己这间店准备做几块。
请房东或物业提供已批准方案及适用于本铺位的位置、尺寸、照明要求,再交制作方核对。已有方案不是自动批准你这次的新设计。
询价时分别问清测量、设计修改、许可协调、制作和安装由谁负责,哪些费用另计;施工日期应以所需审批和现场条件确认后再约定。
新法第5.4(c)条对位于背巷且朝向住宅用途建筑的招牌,规定23:00至次日07:00不得照明。这里不是说全市所有门头都采用同一熄灯时段。
除了正面效果图,也给出招牌与背巷、住宅的相对位置。需要照明时,请制作方说明定时与控制方式,并向市府核对该地址适用条件。
发光字与显示变化内容的数字屏不应混为一种产品。新法对digital signs另有限制;不要仅凭供货商能做某种屏幕,就认定可以在该店址安装。
旧版申请说明或往年商业指南可能仍能在网上找到。办理前引用Bylaw No.14834和具体店址,确认现行材料、提交渠道与适用许可;此处不把旧手册中的纸件数量或提交方式作为当前要求。
资料核对:2026-10-03。依据本拿比市府正式条例;具体地址的分类、既有方案及许可要求请向市府确认。本文不代办许可,也不表示任何设计已获批准。